第20章包拯有意见

常平仓的问题抛给范仲淹,抛给庆历这个时代,结局只能是悲凉的。解决常平仓问题,需要有超越这个时代的智慧,超越这个时代的道德和价值标准。大宋的这片土地上还真诞生了这样一个思想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的人物,此人二十年后走向了大宋政治中心,成功的改变了大宋积弱积贫的面貌。范仲淹是道德高尚的君子,足以作为万世师表的楷模,他要完成的是庆历这个时代赋予他的使命。

派驻地方的按察使监察工作也面临不少困境。官员的政绩很难监察,各地区自然条件不同,历史遗留问题也各不相同,官员的措施有长期见效的,但短期效果不明显;有短期效果好,但后遗症严重的。监察工作就重点落到了惩治**上去了,但帝国的官员都是通过科举层层选拔的,人人都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中践行自己,通常被定义成**的问题不是没有,但很少。帝国的问题在于大面积的“**型”**,它们的特点是以“为公”之名,而存在大量违法行为,并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按察使派下去不久,在京兆府、高邮军都出了状况。

大宋建国之初,太祖皇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取消了节镇,地方政府有四种称谓:府、州、军、监,属于平级设置。府的地位较尊,也有京府、次府之分。此时的京府有东京开封府、西京陪都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京兆府便是次府。州的数量最多,十几个州也划为一路,每一路最重要的一州,称为首州,其最高行政长官任路转运使,承担一路的漕运、官员监察等重要职责。军通常是由于该地区有过军队驻扎,行政级别与州相同。

派驻陕西路的按察使并没有收到举报,问题在于按察使无意中读到了咸阳知县自己记录工作的小册子。咸阳知县记录了这么一件事:

自从按察使来,长安县前任知县就拟好了举报信,但举报信并没有直接呈报按察使,而是将举报信送到了京兆府知府手中,现任京兆府知府也是在长安县知县免职后才刚刚上任的。举报信详细描述了庆历二年(1042),三司胄案的弩坊署臣视察长安县兵器坊的情况。三司胄案负责兵器生产,由于陕西路盛产皮革、筋角等制造弓箭的器物,是大宋朝的军器大路,和三司胄案往来频繁。信中举报京兆府、长安县接待了弩坊署臣,业务招待花费了两万两白银,这些招待费由长安县向各兵器坊摊派,但摊派的金额在三万至五万两。举报者质疑:多出的部分去哪了?正常的业务招待也不应该用去两万两白银。

这问题也出在宋夏战争上,战争之初枢密院大批采购弓箭,所有兵器坊都处在产能饱和状态,哪个兵器坊生产滞后要被严肃考核。从路到府,从府到州、县,从县到坊都不敢让工期滞后,庆历二年突然停战,枢密院不要这些正在线上生产的弓箭了,三司自然停止采购。这些各州、县的兵器坊经济损失巨大,都希望能到三司胄案做做工作,哪怕能补偿一点也是好的呀。弩坊署臣的到来自然受到了隆重的接待,相比于几十个亿的损失,两万两的招待确实也算不上什么。当然无论出发点是什么,这都是不合规的。可这并不是举报的主因,主因是举报者前长安知县知道时任京兆府知府和来访的弩坊署臣是故交,长安知县早就想去三司谋个职位了,就另给了京兆府知府一万两作为“酬谢”。可半年后,他不仅没去成三司,还因为廉洁从政问题被免职了。这个长安知县也不是个善茬,就把时任京兆府知府给举报了。信件交到现任京兆府知府,并一再嘱咐要转交给范仲淹派下来的按察使。

现任知府思来想去,想想究竟要牵连多少人,陕西路、京兆府恐怕要沦陷,三司、枢密院好不到哪去。这些京城重要的衙门,你平时不经常“活络”,他们的批复、付款就是公事公办,“公办”基本就是不办。他们也很忙,忙谁的事都是忙,“活络”工作不充分,经常就会由于行文格式不对,程序有漏项被打回。一拖就是一年半载,事情早就黄了。现任知府想了想,一狠心一跺脚,自己花钱私下把事情摆平了。

按察使看到这条记录怒不可遏,但咸阳知县接着说的话让他哑口无言。咸阳知县说:“对官员的监察本身也产生**。监察本身就是特权,没有官员不害怕。大案基本没有,毛病还不比比皆是?只要按察使一来,地方就会忙成一团写材料,有备查的,有澄清的。按察使如果一点问题都查不出,回去也不好交代。地方只能‘做工作’,准备一些不严重的问题,让按察使回去交差,地方都要在这些事上花钱,那钱也都是百姓的钱。如果按察使回去汇报后,上面不满意还得继续派人来查,每查一次百姓苦一次,百姓都盼着别再安排按察使了。”

高邮军的情况更加匪夷所思,庆历三年(1043),高邮军知军叫晁仲约。这一年,让仁宗皇帝寝食难安的叛乱特别多,在高邮军也发生了一起。有一伙儿叛军,也许只能称之为匪,打到了高邮军。虽然只是匪,高邮军知军也是束手无策的。原因是没有可用之兵!大宋的首都开封一马平川无险可守,不得不以兵为险,禁军的兵力划分大致是,首都开封占二分之一,其余各地方总和占二分

之一。从保元元年就开始宋夏战争,不断向西北发兵,地方几乎没有禁军可用。厢军这样的地方部队可以修路、架桥、防洪、抢险,论打仗人是拉不开弓的。民兵被称为弓手,当然更是拉不开弓的弓手。高邮军的知军晁仲约听说叛匪来了,马上召集所有军事力量,准备战前动员振奋人心,消灭来犯之敌。结果一看集合的队伍,这不仅要全军覆没,还得搭上高邮的百姓受一遍欺凌。此时的高邮被称为高邮军真是莫大的讽刺。晁仲约打算换一个思路:他把这些所谓的军事力量遣散了,把乡绅富户聚集了起来,弄了一桌好酒好肉,把叛匪请进来,好好的招待了一通。叛匪也是想吃饱肚子不饿死,吃好喝好后愉快的走了。高邮军就这样躲过了一场浩劫,设想那帮饥肠辘辘的悍匪,为了吃饱肚子杀红了眼,不知高邮人民会受什么罪。高邮军的人民一定很感谢他们知军的“妙计”。

按察使可不这么认为。高邮军知军叛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奏给了范仲淹等人。

“岂有此理,地方长官和叛匪一醉方休,成何体统,放到哪朝的法律能这么做!”枢密副使富弼、谏官欧阳修主张严办,整肃风纪,被范仲淹按住了。

富弼、欧阳修说:“有法不依,你范仲淹都带头不依法办事,你的新法谁会去遵照执行呢?”

可事情真是这么理解的吗?地方政府维持一方稳定,中央保障他的资源在哪里?在千里外的开封?还是在几千里外的延州?这是谁的责任?但范仲淹不是这样说的。

面对二人的愤怒,范仲淹还是在私底下跟富弼、欧阳修说了交心话:“我们改革就是倡导恢复祖宗之法,祖宗以来未尝轻杀大臣,咱们怎能破坏呢?如果哪天陛下杀人杀得手滑了,朝堂之上就没有人把我们送到这把屠刀下吗?”范仲淹的内心清醒的认识到仁宗皇帝对改革是没有决心的。范仲淹也更想维持一种司法文明,可杀可不杀就不杀。

京兆府和高邮军事件体现的是“庆历新政”面临的另外一个深刻矛盾,按察使的监察效果究竟怎样。是大宋朝地方官员碌碌无为,还是大宋朝的问题已积重难返?这些地方官员在面对实际情况的时候,不得不做出荒唐的选择,而这些荒唐的行为又显得更加实事求是。片面的去考察地方官员的道德水平和政绩,而不去考察地方的实际条件,这样派下去的按察使会有实际效果吗?如果说按察使一点作用不起也不是事实。自从有了按察使那些条件好的地方官员就不能大吃大喝了,不能随便进出娱乐场所了。高档餐饮的身段也有所降低,寻常百姓也有机会光顾了。那些官吏吃拿卡要也有所节制了。

按察制度有一定作用,但监察御史包拯还是发声了。包拯不是替王拱辰为御史台出气,而确实是按察使能够起到的实际作用有限,而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包拯这年四十四岁,自二十八岁中进士,他就没有任过什么官,一直在家赡养父母,直到双亲去世守丧期满,景佑四年(1037),三十八岁的包拯才开始任职。此举在当时是时代楷模。包拯还曾任过端州知州,端州的端砚是端州的骄傲,人民的苦难。原因是历任端州知州都超贡数几十倍的数量生产端砚,借朝贡之机贿赂当朝权贵。而包拯在任期间端砚生产仅仅满足贡数,一方也不多生产,包拯自己一方也没有拿。

包拯奏道,按察使到了地方巡视,给地方工作带去了沉重的负担,需要清查各种工作留痕,对历史旧账做毫无意义的评估。他们为了体现巡视政绩过分苛责小过失,相互攀比看谁查的问题多,地方官员自觉不安。这种制度也极容易造成次生**。

包拯说的不无道理。任何一件事情都会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但“庆历新政”最消极的一面,就在于积极一面的效果太不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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