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批量生产

等男人收拾好资料,我们两人一起走出了单间。

李广早就做好了午饭,在锅里温着,就等我们两个出来开饭。

我说了声不好意思,然后和大家一起吃了个愉快的午饭。

下午四点,在李广一家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灵灵跟着男人离开了酒馆。

我看到灵灵眼中含泪,轻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小米也是一样,灵灵的身影刚刚不见,她就哇的一声嚎啕大哭。

李广的媳妇去安慰女儿,李广则是走到我的身边,很是不甘心的问道。

「老板,灵灵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我很认真的告诉他。

「等到黑凤凰覆灭的时候,灵灵就能够一直待在我们身边了。」

李广沉默不语,因为他很清楚,这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就在这时,向来沉默寡言的判官,开了口。

「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我可以向你保证!」

说这句话的时候,判官的眼神坚毅,还带有浓烈的杀意!

我也向李广保证道。

「没错,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随后,我把判官喊到了单间里。

判官开门见山的问我。

「知道答案了吗?」

我点了点头,语气变得极为凝重。

「那个星爷,应该是想用生魂,培养夜叉!」

听我这么说,判官的神情立马就发生了变化,他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随后眯起眼睛,不敢相信。

他反问我。

「他如何做到?」

我解答道。

「还记得你传给我一种可以让恶鬼进化为夜叉的方法吗?」

判官点了点头。

「鬼蛊之术。」

「没错,当初的黑鸦组织,也拥有类似的技术,而且比你传我的鬼蛊之术,更加先进!」

简单来说,贪官的鬼蛊之术和黑鸦组织的技术,原理上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转化效率。

当初我用鬼蛊之术,把陶吉提升为夜叉,总共消耗了九十九只实力强大的恶鬼。

但如果用黑鸦组织的技术,只需要三十个生魂,就能做到这一点。

阴魂和生魂,看起来只是原料的差距,实际上,两者的难度压根不在一个层级。

之前我在查看十三局提供的情报时,我就忍不住在心中感叹,这个黑鸦组织实在是太可怕了,幸好他们已经被团灭,否则单凭这些技术,极有可能称霸整个阴行,甚至是整个华夏……

判官疑惑的问道。

「如果星爷有这样的技术,那他为什么只要了三十个生魂,换作是我,早就大开杀戒了!」

我把自己带入到星爷,仔细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

「根据我们的猜测,星爷应该受某种限制,不能杀人,所以他才会借他人之手,收集生魂。

我现在有两种想法,第一种,帮他收集生魂的不止一只鬼,他还找了别人,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否则我向何曼上报时,何曼肯定会提醒我,不只有三十人死于非命。

第二种,就是星爷并没有完全掌握这种技术,他当初虽然是黑鸦的二把手,但术业有专攻,这种技术并非他所创,他掌握的并不完全,所以他现在只收集少量的生魂,进行试验,希望能将黑鸦的技术重现。」

判官思考了片刻,开口道。

「我也更倾向于第二种。」

我严肃的对判官说。

「所以我们必须快些行动了,一旦让

星爷复现了黑鸦的技术,那我们日后的麻烦,将会成倍的增加!」

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根据十三局提供的情报,黑鸦全盛时期,批量制作的夜叉,数量超过了一千只!

一千只夜叉是什么概念?就算是小崔子这样的罗刹,也得扭头就跑,量变引起质变,当数量足够多的时候,蚁多咬死象,完全是有可能发生的!

判官很赞同我的观点,但他叹了口气。

「先不说我们打不过星爷,连他现在在哪,我们都不知道。」

我安慰道。

「打不过不要紧,如果我们猜测为真,星爷是不会亲自动手的。」

判官眼神闪烁。

「你确定吗?如果你的猜测不对呢?」

我平静的回答道。

「就当是一场豪赌吧!我觉得我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

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我之所以敢赌,还是建立在对自己判断的自信上。

判官提出了一个建议。

「如果是想找到星爷,我觉得天底下,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我的好奇心立马被勾了起来。

「谁?」

判官这样说。

「传闻星爷活着的时候,是天下第一算命大师,能上算五百年,下算五百年,想要找到他,恐怕只有天下第二算命大师,才能够做到!」

我立马意判官说的是哪个人——津门铁算子,马爷!

「您说的是马爷吗?」

当初去津门寻鬼医的时候,我曾经参加过马爷举办的宴会,甚至有幸和马爷的师父黑爷一起喝了两杯。

判官点了点头。

「当初星爷还活着的时候,马爷的师父黑爷,是仅次于星爷的算命大师。

传闻马爷开了天眼,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马爷肯出手,或许我们真的可以找到星爷在哪。」

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便只能听从判官的建议了。

「我和马爷有一面之缘,我去求求他。」

判官说了声好。

「你去吧,我留下做些准备,跟星爷这种人物交手,不好好谋划一下,跟送死没有什么区别。」

判官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同样需要做一些准备。

判官离开了,我跟大家说自己要去津门一趟,明天一早就出发。

我没有带胡眉,而是选择带着唐涛,津门和京都靠得很近,唐家的影响力在津门也是很大的,况且风水与算命不分家,带唐涛去最合适不过。

第二天一早,我坐上唐涛的劳斯莱斯,赶往津门。

到了津门后,我没有立即去拜见马爷,而是先去见了一个熟人,上次来津门时,青爷介绍给我的朋友——孙棍。

再一次见到孙棍,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上次见他,他的头顶光溜溜的,亮的像一个电灯泡,而此时却满是黑发,浓密的连我都看着羡慕。

我好奇地问道。

「棍大哥,您是带了一副假发吗?」

孙棍哈哈大笑,用力拽了拽自己的头发,纹丝不动。

「你是不是忘了,鬼医给你看病时,顺手给我开了一副生发的方子,你别说,人的名树的影,鬼医一脉真的是太厉害了!我才吃了三个疗程,头发就全长出来了,看起来是不是年轻了十岁?」

我暗暗称奇,孙棍何止像是年轻了十岁啊,整个人都变了样子,之前的他,像是混黑道的大哥,现在,像是年轻版的周润发。

事实证明,发型对一个人的颜值,影响巨大。

孙棍问我。

「你这次

来,是找马爷的?」

来之前我跟孙棍通过电话,简单的沟通过。

我点了点头,说道。

「虽然我跟马爷,有过一面之缘,但这关系毕竟还是疏远了一点,直接上门去找,有些不合适。

所以我想问问棍大哥,您有没有办法,向马爷通报一声。」

棍哥大手一摆。

「小事,我托人跟马爷说一声,保证你能见到他。」

听孙棍这样说,我很是惊讶,因为之前的孙棍,虽然实力不错,但在人际交往这一块儿,并不怎么擅长,可看现在的他,仿佛已经融入津门江湖,而且混的不错。

我看了一眼马爷的头发,心中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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