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我得到了征召

约翰懂了。

梦境试炼,并非只是单纯的杀敌,也有着对于人心的磨炼。

村长把对付狼人的十枚金币交给约翰手里。

他肉疼,却恭敬地说:“尊敬的猎魔人,多谢你宽恕我女儿的罪行。”

村长无比感激,尽管他的女儿没有能够留下来,却保住了性命。

送出金币让村长肉疼不已。

约翰瞥了眼外面的村民,淡淡道:“不用谢,因为你没有被人宽恕。”

他转身离开,留下不懂什么意思的村长。

可很快,村长就明白了。

愤怒的村民几乎要拆了他家,帕克将一切真相宣扬出去。

他们知道是村长的女儿做出的事情后,没有找到女儿,直接就来到村长这儿。

约翰穿着中世纪衣服,走出村长的房子,在路边遇到帕克。

帕克宛若看到偶像,崇拜道:“你是猎魔人?”

“太棒了,我听过你们的事情,你们只出没于最危险的地方。”

帕克手舞足蹈,语无伦次地说:“我能加入你们么?我是说,我能够追随你么?”

约翰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币扔向帕克。

金币在空中旋转,发出灿烂迷人的光芒。

最后坠入到脚下的泥泞中。

帕克想要捡起来,约翰开口说:“捡起这块金币,意味着你失去资格。”

弯腰的动作一僵,帕克不知所措。

约翰往前面走去,声音悠悠传来。

“要么踩过金币追上来,要么捡走金币留下来。”

他的脚步一秒也没有停过,逐渐消失在村子里。

帕克看着那金币,一枚金币足够让他生活变得很好。

他神情纠结,抬头看到约翰离开了村子。

最终,帕克捡起了金币。

在现实与冒险中,他选择了现实。

...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走了一段时间。

约翰开始有些后悔走得那么潇洒了。

他不识路啊。

“早知道问出位置再走了。”约翰叹息一声,走在路上。

一连走了三天,他终于看到一个镇子。

进到镇子,他先是找个旅馆洗了个澡。

怀揣九枚金币,也算是一笔巨款了。

洗完澡出来,他见到一队骑士过去。

路边的平民见到骑士,纷纷低下头颅行礼。

领头的骑士高声道:“国王下令,征召猎魔人前往康桑郡。”

冲着自己来的?

约翰眯了眯眼睛,他正在旅馆里没有出去,听到旅馆的议论声。

“猎魔人?那只是个传说。”

“国王寻找那些怪物做什么?”

“听说在康桑那座塔里有着可怕的女妖,已经杀死了许多卫兵。”

“康桑?那座曾经的巫师之塔?”

“巫师早就被杀完了,哪里还会有。”

听着他们的议论,约翰意识到在这个时代,似乎猎魔人已经开始了猎巫。

难怪马伦见到自己时,会那么的慌张。

“也就是说,我现在是巫师的敌人?”

他满脸古怪,作为一名魔法世界优等生,这身份转变属实有些奇怪。

拔出剑来看了一眼,第一个符文已经亮起,剩下九个。

不出意外的话,女妖也是其中一个了。

把剑收起来,那队骑士骑着马离开街道。

约翰从旅店老板那买了一张地图,前往首饰店,卖掉了一枚宝石。

首饰店老板还想要压价,可惜他不知道约翰有着心灵魔法。

他淡定地抬价,老板却满头大汗。

最后成交,约翰手里多出一袋金币。

“好消息是,小提包依旧可以使用。”

把金币塞进小提包,幸亏小提包没有失效,不然约翰还得背着一堆东西赶路。

离开时,他注意到有人盯上自己。

约翰没放在心上,回到旅馆后,他看着那带皮土豆陷入了沉思。

“看来这个地方也依旧逃不过土豆的入侵。”

把土豆放进嘴里,很好,做梦都不给我味觉是吧?

约翰随意地填饱肚子。

等到第二天,他离开旅馆在城里逛了起来。

他身后始终吊着两个人。

那队骑士又跑了出来找人,不过约翰没有帯剑,他也注意不到约翰。

“难道有人把我的消息透露出去了?”

约翰疑惑地看着骑士似乎笃定猎魔人在城里。

他不太想和这里的王国扯上关系,那样会把简单的事情变得麻烦。

他往旅馆回去,身后跟着的人还想要跟着。

约翰回到旅馆后,直接从二楼窗户跑出去了。

在旅馆外的人等了一会儿后,骑士回来,高傲地询问二人,“是你们说这里有猎魔人?”

一个矮瘦男人谄媚道:“是的,骑士大人,我可以确定,那个人是猎魔人,他进城时背着猎魔人的剑。”

“很好,进去搜查。”

这个时代骑士可不是绅士与守护的代名词。

恰恰相反,他们傲慢霸道,直接进去搜查一圈。

没有得到踪迹后,骑士勃然大怒,一剑砍了矮瘦男人,当场脑袋落地。

旅店老板被吓得瑟瑟发抖,就差把自己几岁尿床说出来了。

得知约翰的房间后,骑士冲进去检查,发现开着的窗户,阴沉着脸道:“人跑了。”

骑士暴怒时,约翰已经出城。

尽管他不想要响应国王号召,可自己的试炼还得进行。

他正看着地图前往康桑郡。

“给我指路”

魔杖指向正北,约翰向着北方过去。

“我或许该找一匹马。”

用腿走路的约翰思考着自己要不要去弄一匹马。

在路上走一段时间后,他很幸运地遇到了一个商队。

商队看到约翰,尤其是那一枚金币后,顿时热情好客地邀请约翰一起。

夜晚来临,商队停下休整。

“那可不是个好地方,有钱都不想去。”大腹便便的商人满是嫌弃。

“如果你要过去,我劝你最好绕过巫师塔,那里受过诅咒。”

商人晦之莫深,他去过几次康桑郡,可都没有好的经历。

这让他深信不疑,那个地方绝对是被巫师诅咒影响到了。

商队休整的期间,一名随从发出惨叫。

惊恐的叫声伴随着被撕咬的惨叫,“食尸鬼!”

有人惊恐地大叫:“点火,快点火!”

这个地方他们来过许多次了,第一次遇到有食尸鬼的袭击。

约翰望去,一群面目可憎的家伙裸露着皮肤像是畸形小孩。

随从慌乱地把火把扔过去,一个被砸中了,愤怒大吼着冲上去撕咬随从。

约翰发现这似乎并不是食尸鬼。

他说道:“尤西先生,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你要听哪个?”

尤西是商人的名字,他害怕到躲在马车上,“坏消息,不,好消息。”

他已经语无伦次,看到又一个随从被扑倒。

约翰摸着下巴道:“好消息是,食尸鬼并不吃人,并且他们攻击性很低。”

“食尸鬼不吃人?”尤西一愣,他还是第一次知道,问道,“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那不是食尸鬼,而是吃人巨妖。”

一个随从发出惨叫,手臂被扯了下来。

尤西都快尿裤子了,约翰咧开一个笑容,“还有一个好消息,我可以解决,不过价钱……”

“我给,我给!替我解决那些东西!”尤西又看到一个人被扑倒。

“钱就算了,你要送我去康桑郡。”约翰缓缓拔出剑,“意下如何?”

“成交!”尤西几乎是咆哮出来的。

约翰一笑,身形窜出宛若猎豹。

一个吃人巨妖要咬穿随从的脖子时,银色的光芒洞穿吃人巨妖的脖子。

左手按在剑柄下压,杠杆作用下,剑刃上挑将那颗脑袋斩下。

血色的光芒钻入剑身,让第二个符文亮起一点。

约翰眼睛一亮,这些‘小怪’也有经验。

甩掉剑上的血液,约翰抬手一抓,摄物魔法抓来一个吃人巨妖被约翰从高空砸落。

死掉的吃人巨妖没有血色光芒飞出,看来是要用剑击杀才行。

约翰的目光扫过在场的吃人巨妖,左手抬起控制住一只吃人巨妖朝自己飞来,手里的剑捅穿身体。

吸收血光,约翰如法炮制。

他宛若收割的死神般,在火光中穿行,剑刃带走一个又一个的吃人巨妖。

一共十五只,除了摔死的那只,全部都被杀死了。

第二个符文亮了许多,还是比不上第一个符文。

甩掉剑上的血迹,约翰走向商队。

配合那身上沾染的血液,他在黑夜走出,宛若地狱出来的魔鬼一般。

尤西的脸皮狠狠一抽,他忽然想起,自己刚才答应送约翰去康桑郡那个鬼地方。

他欲哭无泪道;“我能反悔么?”

约翰友善地拍了拍他肥胖的手臂,微笑道:“除非你不要命了。”

...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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