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第六章贝斯和少女

听见身后的声音,沈竟夕止住步子,僵硬地回转过身,看着眼带疑惑的英俊少年,一时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的行为,心慌意乱下,她只好干巴巴地叫了声:“许渡哥。”

许渡微微无语:“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不是的……”沈竟夕下意识否认自己刻意来找他,“我写完了作业随便逛逛,刚好听到那个大肚腩骂人,我有些怀疑他就是你之前打过的男人,才问了一下服务员。”

仅仅几句话,沈竟夕没来由觉得嘴唇和嗓子都发干,明明手上有握着奶茶,都忘了似的不喝一口。

“我之前是打过他。”许渡沉了沉气息,十分坦陈地说,“因为他该打。”

沈竟夕点了点头:“嗯。”

他笑:“你又不了解情况,点什么头。”

沈竟夕尴尬道:“因为他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

许渡轻呵:“好人还是坏人,也不能单看外表决定。”

“还有,他说的话也不好听,凶巴巴的。”

“观察还挺仔细……”他看过来的眼神带着笑意,“要不要进去坐会儿?”

沈竟夕重重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跟在他身后,喝了口奶茶,心情恢复些许平静。

“以前没进过酒吧?”他问。

“没有。”

“我在这儿长大的。”他的声音慵懒散漫,问她,“想喝什么?”duwo.org 比奇小说网

“不用了,我还有奶茶。”

“嗯,那随便看看吧……虽然也没什么可看的。”

酒吧里面一个顾客也没有,服务员有的在忙厅面的活儿,有的在吧台处工作。沈竟夕一眼就看到了主舞台上摆着的乐器,有个人正好在调试。

“有乐队啊?”沈竟夕问道。

“一般周末节假日会有乐队驻场。”

沈竟夕不知不觉朝舞台走过去。

台上的那个男人叫程达,头发有些长,一身黑衣服,拿着把乐器拨了几个弦,看上去有些冷酷。

他也是白霞人,虽然心有摇滚梦,不过现在能出头的乐队少之又少,他早早认清现实成了家,工作日上班,假期在各个酒吧接活儿。

他扫了沈竟夕一眼,看向许渡:“哪来的小孩?”

“小学老师的女儿,进来瞧瞧。”

沈竟夕在看清乐器后,不禁脱口而道:“叔叔你拿的不是吉他,是贝斯啊。”

程达看过来,目光变得柔和了一些,笑着说:“你还分得出来是贝斯?”

“吉他六根弦,贝斯四根。”沈竟夕了解的不多,仅知道最基本的东西。

“嗬,还是小行家。”

“我爸跟我说的。”

“那也比一般人强了,会弹吗?”

“只弹过吉他。”

沈新维以前是个文艺青年,会弹吉他,家里也有一把,小时候沈竟夕还跟着他学过,但没系统地学。

程达一脸不屑:“会弹吉他的人太多了,真正玩得好贝斯的人却没几个。”

“哦,好吧。”

沈竟夕很淡定地回答,虽然她接触的乐器不多,但是很清楚玩乐器的人之间时常互相看不起,觉得自己玩的乐器才是最厉害的,对这种话语,没必要去反驳。

听见她的回答,程达却对面前这个淡定又沉稳的小姑娘产生了兴趣,朝她扬起下巴:“小妹妹,要不要来试一试?”

沈竟夕看向许渡,仿佛在征求他的意见。

许渡无所谓地耸耸肩:“你要是想玩就跟着达哥去玩呗。”

沈竟夕起初觉得这位二十八岁的男人不好接近,没想到他教习起来,又无比耐心,还夸她有天赋,乐感好,音准也拿捏得住。

后来开玩笑似的问:“有没有兴趣学贝斯?叔叔可以收你做徒弟。”

许渡坐在架子鼓的椅子上随意地敲打鼓面,听罢拆台说:“达哥你就得了吧,自己又要上班,还要接活儿,哪有空教小徒弟?”

沈竟夕却乖乖地开口:“好呀师父。”

诚然只是在当时的形势下开个玩笑,沈竟夕并不认为自己真的有时间来学贝斯,也并不认为程达真心想收她做徒弟。

说话间,电话又响了起来。

邓芳问她在哪儿,沈竟夕回答:“在外面……我马上回家。”

挂掉电话,手机上时间显示六点。

进入秋天后,天黑得越来越早,沈竟夕赶紧把贝斯还给程达:“我妈叫我回家吃饭了。”

许渡听罢,笑得有些奇怪地说:“赶紧回吧,再不回家,邓老师得过来抓人了。”

“嗯,拜拜。”

沈竟夕扯着书包带子,头也不回地朝酒吧门口走去。

程达撇头看坐在架子鼓椅子上的许渡,笑道:“这个小姑娘真灵,跟你很熟啊?”

“小时候跟着我妈见过两次。”看着她离开的雀跃背影,许渡神色稍顿,又补充了一句,“我妈跟她妈妈是同学。”

程达:“这样啊。”

提及母亲,他的脸色倏然沉了下来,没再说话,只是拿着鼓棒用力敲击鼓面。

程达又看了一眼许渡,这孩子跟他的母亲长得极像,外表俊美,透出几分贵气。半年来,他从未提过妈妈。

但从他的鼓声中,依稀听出几分少年人对命运不公的愤怒。

看透世情的程达没再说话,只是手上那串黑色佛珠在灯下晃了晃,心里暗暗感慨“各有各的劫要渡”。

……

晚上睡觉前,沈竟夕记录了今天去酒吧找许渡,还学了贝斯的手账。

章嘉轩在q上找她,依旧邀请她上游戏。

这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仿佛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沈竟夕倒也没有不耐烦,她的性格情绪向来稳定,只好跟他打了一局。

这一局虽然赢了,但是她的局内表现的确很菜。

沈竟夕在q上跟他说:【我都说了我很菜。】

章嘉轩:【哈哈哈,还行吧。】

沈竟夕:【我还有点作业没写,下线了,拜拜。】

章嘉轩:【好的。】

他发了张“拜拜”的表情包。

沈竟夕从网上找了贝斯的照片,照着画了个贝斯的简笔画,把手账页面搞得漂亮了一些,这才去睡觉。

国庆假一过,天黑得越来越早,时间也仿佛乘坐了火箭,嗖地一划而过。

期中考试在即,沈竟夕不敢怠慢,初二年级不用晚自习,她每天在家勤勤恳恳地学习到很晚。

周末放假,才拿手机玩一会儿。

登上游戏,时常能看到向衡在线,偶尔会看到许渡在线,不过他们一般打排位,而沈竟夕级别太低,打不了,她对游戏也没有执念,因此日子过得依旧单纯。

枝枝姐姐从深市回来后,也忙了起来,周末都要去补习班。

据说他爸妈担心这里的教学质量不如深市名校,怕她转回去跟不上,所以周末还要补习。

有次沈竟夕在小区遇到枝枝姐,跟她聊了几句。

问她:“你爸妈是不是想让你早点儿回深市啊?”

“他们劝我读完这个学期就回深市。”

“那你要回吗?”

她平静地说:“至少读完高一再回。”

“不怕爸爸妈妈不同意?”

她笑了笑,有点坚决地说:“夕夕,如果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不用在乎其他人的想法。”

这话听得沈竟夕一愣一愣……

夏言枝看着这个小两岁的妹妹,语气温婉了些:“不过你还小,还是得听爸妈的话,再大点儿,也许你就能理解了。”

“哦。”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枝枝姐看起来温柔懂事,实际上她是个很有主见,外柔内刚的女孩。

对于他们三个人,沈竟夕觉得他们都挺神秘的。也许这种神秘气质,就是长大了的人才有的吧……

期中考试考了三天,成绩发下来,沈竟夕居然考了个全班第一名。

之前她的成绩一直是第二或者第三,这大大超出她的预期。周末,沈新维做了一大桌子菜,庆祝女儿考第一。

邓芳则说:“这段时间见你这么用功,还是有效果的,保持住这股子劲头就行。”

他们都不知道的是,沈竟夕这段时间沉浸在学习中,是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考进一中,跟许渡他们同校。

虽然说她的成绩本也不差,考一中是很有希望的,但还是想更保险一些。

许是见她考了第一,吃饭时,考了班里第五名的祁商陆也显得沉默了一些。邓芳倒不担心,觉得他基础还是有的,男生到了中学再发力,也很常见。

……

这周,菁华中学召开了运动会。

当天秋日暖阳普照,开幕式上,沈竟夕穿着管乐队的统一礼服,深色小西装配格子裙,在乐队方阵里吹奏。

他们的仪式比较冗长,首先是整个管乐队走在最前方,带领所有班级沿跑道绕着操场走一圈,曲目从《运动员进行曲》到《青春舞曲》,连续变换。

等所有班级进入操场集合,才吹奏国歌,完成升旗仪式。

最后是初一、初二表演方阵的同学去做表演。

沈竟夕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格外疲惫,小腿和后腰发酸,腮帮子也有些胀。

站在操场边,几乎看不到表演,只是站着站着,沈竟夕感觉一道热流突然涌了出来,小腹也开始往下坠。

起先她还不以为意,后来才发觉不对。

心下咯噔:完了。

传说中的大姨妈……来了。

虽然之前上生理卫生课,老师把女生组织起来,耐心跟她们讲过一些注意事项,妈妈也跟她聊过,并在她一上初中,就往她的书包里放了备用品……但是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事情只有亲历了才知道这种滋味。

小腹隐隐发胀、作痛,小裤裤上传来的黏糊糊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她忍着不适感,直到表演结束,校领导宣布运动会正式开始……沈竟夕回到乐器室归还了乐器,这才飞快跑向教学楼。

她直接把放了卫生用品的包背在背上,再去卫生间处理。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

沈竟夕的心情不可抑制地郁闷和烦躁。

虽说小裤裤上沾的不多,裤袜上沾了点儿,把深色格子裙里外都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痕迹,但她仍然免不了会担心,连去操场上喊加油也没心思。

谭冰冰并不明白,一个劲儿拉着她去操场。

还奇怪地问她:“你怎么还背着个书包?”

“等下中午直接回家。”

“你要回家啊?不在学校吃饭?”

“不吃了,回家换身校服。”

“哦。”谭冰冰没有起疑。

好不容易捱到午休时间,沈竟夕情绪低落地走向校门口。

不想刚走出校门,许渡和向衡的身影便赫然出现在右侧的树下。

他们的个子高,校服也不一样,夹在几个初中生里特别惹眼。

沈竟夕顿了半秒,原本应该去打声招呼的,可是今天特别没有心情,也有些焦虑。她低了低脑袋,决定装没看到,继续往左前方走去。

几秒后,身后熟悉的声音似喝非喝,故意拉长:“站住。”

“沈竟夕你懂不懂礼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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